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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服务性政府妇联调研报告]2016服务性政府妇联调研报告

工作报告 时间: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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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服务性政府妇联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服务性政府妇联调研报告(1)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2016服务性政府妇联调研报告(2)

社会公共产品的公平分配和共享程度,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妇联组织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当前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大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关注民生、反映诉求,加强协调、化解矛盾、提供服务,让妇女儿童更平等、更便捷、更顺畅地共享社会公共产品,是我们长期思考并探索实践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社会化、市场化、项目化手段,在党政依托、妇女需求、市场缺位、妇联能为的结合点上找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最佳位置,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空间和领域,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新路子,较好地发挥了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的作用。苏州市妇联的做法得到了顾秀莲副委员长的赞赏,《中国妇女报》对苏州打造公共服务产品方面的创新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践和思考

(一)关注民生,源头化代表妇女儿童参与社会管理,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既是建设民主社会的需要,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妇联自身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需要。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只有从源头上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取得参与实效。苏州市妇联双管齐下,一方面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对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人大、政协和各种民主渠道参政议政,丰富拓宽妇联建言献策的形式和渠道,努力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儿童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分享发展成果大力呼吁。近五年来市、县(区)两级妇联先后向人大政协提交提案建议300多个,形成调研报告、社情民意近200篇,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解决的、两会督促提交解决的问题,促进了一大批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大大增强了妇联对公共政策制定及地方民主事务管理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二)服务民生,项目化打造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是妇联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现实需要和有效途径。在探索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潜能的长期实践中,苏州市妇联着力围绕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找准定位,把握需求,一方面主动争取政府授权,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另一方面通过活动设计,以项目的方式推出,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运作,集聚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搭建平台。目前,我们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涉及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环境发展等方方面面领域,我们的服务和产品从创办伊始到初具规模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正是苏州市妇联学会运用项目化、市场化、实事化方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以信誉和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畅通了参与管理妇女儿童公共事务的渠道和路径,构建形成了妇联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产品的良性双赢机制。

(三)聚焦民生,市场化经营壮大妇联公共服务载体和阵地,是妇联组织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整体能力水平的迫切需求和根本保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提高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参与度,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巩固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载体和阵地,拓宽服务领域,壮大服务实力,努力提高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综合水平。近年来,苏州市妇联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协调资源形成合力,打造形成了一批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的公共服务平台和阵地。

经过不懈努力,一个生机勃勃的妇字号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正在苏州形成,这一网络体系正在推动协调社会各种公共资源逐步快速顺畅地流动起来,使苏州市的妇女儿童能够最大限度地平等共享优质的公共资源和服务,这既是苏州市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成果体现,也是苏州市妇联孜孜以求的目标和宗旨。

二、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和途径

1.调研入手,源头参与。通过对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综合分析,利用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契机,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和对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妇联组织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强化她们的性别意识,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增强妇联对人大立法、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影响力,推动政府把妇女问题真正看作社会问题,从源头上强化解决妇女问题的政府行为、法律行为。

2.市场运作,项目参与。项目参与有两种模式即委托和替代。委托即由妇联组织主动争取政府授权,政府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委托妇联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事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职能和项目;替代是由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活动设计以项目方式推出,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事实上起到替代政府一部分职能的效果。

3.发挥优势,协同参与。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的资源优势,通过议事协调、监测督导,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利用妇联与政府机构套挂的运作机制来影响其决策、协调管理活动,推动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整体优势。同时依托妇联组织的组织网络优势,加强联络,扩大覆盖,通过组织创新推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妇女组织的整合,建立健全妇女工作的社会支持系统,形成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力。

4.围绕中心,活动参与。妇联组织自身或依托妇女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这是妇联组织最常用、最擅长、也是效果最快的参与方式。

三、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会和启示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提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为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为妇联组织搭建了新的更广阔的工作平台。纵观苏州市妇联多年开展的各项工作,其实质大多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践过程中,体会和启示主要有:

1.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空间,是妇联组织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赢得社会认可、提高组织声望的重要途径。因此,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社会建设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2.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继续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找准工作定位,抓住密切关系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领域,突出公益性,体现服务性,注重社会性,有针对性地实施参与,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3.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妇女参与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强化妇女的公民意识,增强社会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4.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服务妇女群众,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作为参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妇女群众的参与率、受惠面和满意度作为参与的评估标准,确保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本文来源:http://www.hzsksp.com/jy/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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