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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年级课件 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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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考法: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考点上。在本课高考复习中。要掌握一个本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两个特点即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三个基本原则。同时要关注时政热点,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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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区提醒

  选举权就是选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吗?

  分析:这是学生在掌握公民选举权知识时容易出现的认识误区。选举权就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在我国,村民、居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这种直接民主的好形式实行村民自治、居民自治,逐步增强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习惯,学会民主管理,提高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因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政权组织,也不是基层政权的派出机构,所以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更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

1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过程,因此国家是历史范畴,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国家含义: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国家性质,又被称为国体,是指社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国家类型: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S国家——新型的)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国家及其根本属性: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2)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注意国家和民主具有阶级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而不是全民享有的民主。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广泛性: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具有广泛性;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2)真实性。①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②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载入我国宪法。(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观点

  (1)含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其中最根本的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2)意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3)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4)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国家主权

1人民民主专政

  1、我国的国家性质(即我国的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注意:

  (1)工人阶级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主要是通过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

  (2)社会主义国家主要表现在政治上(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文化上(社会主义新文化);

  (3)工农联盟为基础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2、民主与专政

  (1)民主的含义: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注意:

  第一,一定阶级范围是指在统治阶级内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没有超越阶级的民主。

  第二,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是在统治阶级内部,而不是全民。

  第三,民主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所要保证的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2)专政的含义: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统治。

  注意:

  第一,专政的对象往往是被统治阶级;专政的主体往往是统治阶级;

  第二,专政存在的原因是统治阶级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和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的反抗。

  第三,统治阶级之所以能实行专政的原因是因为手中掌握着国家政权和具有国家机器。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与本质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占人口绝大多数人民是我国的统治阶级,国家政权掌握在人民的手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区别于剥削阶级的优点:(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

  第一,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一方面,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另一方面,民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第二,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内容

  ①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必须具备专政职能,人民民主专政也不例外。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是极少数敌人;

  ③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我国的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正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及最大特点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6、我国的民主有哪些特点?

  特点: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广泛性: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还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7、我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如何?

  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8、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已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对敌对势力的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9、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1)最根本、重要的人权是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两个环节入手。

  (2)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前提和保障。有些大国标榜"人权高于主权",实际上是借人权干涉别国的主权,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行径。

  (4)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一个国家的人权及其实现,是受该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制约的,不可能超越该国的具体国情。

  (5)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主义人权实现有真实性。

  10、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1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分别有哪些?

  (1)政治权利和自由: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2)政治性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13、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内容?中学生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1)内容:①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③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④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2)怎么参与:①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②需要学习政治知识;③贵在实践。

1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写入宪法。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意义或为什么)

  第一、坚持人民民主的必要性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专政的必要性

  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1考点拓展

  1.国家是一个历史概念,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

  2.国家是由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构成的,其中,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最根本标志,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3.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是全民的国家,任何国家都不是全民的国家,因为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4.国家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5.判断国家性质的标准是看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

  6.民主和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等、对称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而专政是统治阶级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只是一种统治的方式和手段,而不是国家制度。二者不属于同一层次,因此,二者不是对等的、对称的。

  7.如何理解民主性质与民主程度的联系和区别。(1)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二者含义不同。民主性质指的是民主的阶级属性。民主程度是指民主的实现程度,即民主原则和民主精神实施的程度、状况和水平,它是民主的量的规定性,由于民主建设受诸多条件的制约,它总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第二,同一性质的民主,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阶段,民主的发展程度存在着差异。第三,民主的阶级性的转变和民主的实现程度的发展也不是同步的。(2)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一方面,民主的阶级性是制约民主程度的重大因素。不同阶级性质对民主程度的提高起着阻碍或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民主程度的发展对于维护民主阶级性质具有重大的作用。

  8.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不够完善并不矛盾,前者是就民主性质而言的,后者是就民主程度而言的。

  9.人是生而平等的,但世界各国的人权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是主权高于人权,而不是人权高于主权。

  10.专制国家是没有民主的,在民主制国家民主和专政是对立统一的。民主是相对于专制而提出的,二者是根本对立的。

  11.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有专政职能,但二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履行专政职能是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资本主义国家履行专政职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12.人民≠公民。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14.专政≠专制。专政就是阶级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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