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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2016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四年级下册苏教版 时间: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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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全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五个走在前列,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德阳为统领,着力释放深化改革的活力,着力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着力挖掘产业富民的潜力,着力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制林业、效益林业、人文林业、服务林业,不断发展壮大我市林业,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年度主要目标

2016年,全市完成营造林8.99万亩(包含低产低效林改造),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2.4%;新增森林面积4.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新增森林蓄积18.7万立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森林覆盖率提高0.51个百分点,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3%;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5.5亿元,占目标任务114%,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68元,占目标任务的113%。完成了林业“十三五”规划初稿编制,基本完成《德阳市林业志(1983-2014)》编辑工作。2016年,德阳林业荣获全省李冰杯“三等奖”,被省林学会评选为2003-2016年先进集体,什邡国有林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国有林场推荐为全国十佳林场,已上报国家林业局。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发挥工程效益

一是切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016年,我市天保工程完成投资1749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0%。134.7万亩森林(包括92.94万亩国有林)管护任务全部落实到山头地块和管护人员,进行常年管护;41.82万亩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兑现工作已基本完成,兑现补偿资金616.8万元;对全市1300余名包括离退休职工在内的国有林业单位职工进行了社会保险补助。二是切实抓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我市退耕还林工作始终把退耕农户的利益放到第一位,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检查验收,按照检查的合格面积及时发放钱粮补助。按照要求全部完成后续产业林业项目,投入国家和省级资金1699.64万元,为计划任务的100%。2016年全市接受省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验收和国家退耕还林配套荒山、封山育林验收,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三是切实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和湿地公园管理。积极核查九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活动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处理建议,完成了保护区标牌、界桩安装工作,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开展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积极抓好全市湿地资源清理工作,完善湿地保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制止非法破坏湿地行为,有效改善了湿地周边生态环境。

(三)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努力实现助农增收

一是积极实施林业产业“2112”工程,全市新增工业原料林4.16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4%;低效林改造4.43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1%;开发林下资源2.0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3%;新建核桃、大枣等干果林基地3.2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0%。二是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打造天然绿色生态食品。2016年6月12日-17日,我市共选送4大类,50多个林业生态特色商品参加在绵阳江油举行的四川首届生态旅游博览会。 德阳市被组委会评为组织工作一等奖,参展商品共获得1个金奖,2个银奖和1个铜奖。2016年全市生态旅游产值完成13亿元,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壮大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家庭林场。2016年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5家,新增家庭农场6家,1家专合组织正在申报国家级专合组织。绵竹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

(四)切实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推进城乡绿化

一是按照《德阳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2016年,市政府办公室和创森办分别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绿化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6年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及报送2014年创森工作总结的通知》,部署和推进2016年巩固创森成果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林业验收整改相关要求,积极选用和推广乡土珍贵绿化树种,《德阳市城乡绿化乡土树种推广名录》已经通过专家审定,目前正在编辑排版;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目前已在什邡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试点。三是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年全市城乡完成义务植树590万株,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今年1月7日上午,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杨震在会上作了安排和要求。2016年全年全市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5起,未发生较大或重大森林火灾,全市连续26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二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功处置外来有害植物日本菟丝子入侵危害事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目标管理全面达标,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是加强木材供给和战略储备,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年森林采伐限额控制在341456立方米,未出现超限额采伐情况。

(六)精心谋划林业“十三五”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成立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编制工作,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确立林业“135”发展思路。即“十三五”期间:实现“一个稳定”、完善“三大体系”、推动“五个转变”。实现“一个稳定”即:林木覆盖率稳定在40%左右,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完善“三大体系”即:着力构建完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推动“五个转变”即:一是从造林为主向营林和保护为主转变;二是从增加森林数量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三是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四是从单一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变;五是从以一产业为主向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二是明确了“十三五”林业建设主要指标。通过管好现有森林资源,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优化林业结构,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40%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284万m(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500万m),林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以上(其中:生态旅游产值达到22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 1200元以上。三是明确了退耕还林与营造林项目,天然林保护二期与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城乡绿化一体化与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林木种苗生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林业科技推广与示范建设、林业改革、林业信息化与服务体系建设十大重点建设工程。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积极建设法治林业

2016年,市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德阳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扎实推进《德阳市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服务理念转变,推动全市林业系统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始终贯彻依法执政理念

一是落实党委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到位,成立市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党委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专门邀请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领导和市中级法院法官就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执法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责任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处罚、重大强制和重大许可备案率达到100%。二是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设置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目录,目前我局本级行政审批共有13个大项21个小项。2016年,市林业局窗口共计办理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132件。三是落实依法行政“十项规定”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德阳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始终坚持依法治林

一是深化平安林区建设。积极推进平安林区示范创建活动,把工作着力点从打击、防范、管控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建立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森林火险等公共事件快速反应能力。二是依法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不断加强“12345”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涉及林农利益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三是坚决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雷霆行动”、“林地行动”、林区缉枪治爆、林区禁种铲毒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6年全市共立涉林刑事案件13起、侦破7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9起、查处59起,行政案件查处率100%。四是促进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简化程序手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四)始终坚持学法用法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局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建立局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2016年,局党委中心组安排法治专题学习2次,基本实现了局务会、碰头会和职工会会前学法。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按照局机关各科、室、处、站、局职责划分,分门别类的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栏,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不断释放改革活力

2016年,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推进事宜,加快推进各项涉林改革稳步实施。

(一)“量价分离”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2014年,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纳入全市改革事项,由我局牵头负责,通过广泛宣传和制定具体操作细则,该项改革率先在绵竹和什邡进行试点,两市先后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规范了评估范围和操作办法。森林资源资产数量调查与其森林资源资产估值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进行认定,既保护了林权所有者的既得利益,又保证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评估及备案登记的程序,确保了金融支林的健康发展。2016年,在吸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项改革在全市全面铺开,目前已初步形成改革经验成果。截止2016年底,全市已有110宗林地通过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方式进行了流转,32个林权所有者在金融机构进行了抵押贷款,贷款林地面积2.25万亩,贷款金额7884万元。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该项改革事项也是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全市目前共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全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认真执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制订了德阳市森林公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和森林公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德阳市森林公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监测工作,编制了2016年九顶山自然保护区数字化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不断提高保护区的管理水平,逐步使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走向正规化、标准化。

(三)切实推动生态红线划定

一是完成了对林地和森林主导功能、生态区位、森林类别、保护与利用等级等方面的规划、区划界定,为生态红线的划定做好了基础工作。二是在完成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进入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努力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这两项工作目的在于摸清森林资源家底,修订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更新林地“一张图”及数据库,为实施红线制度完善技术、数据储备及支撑。

(四)国有林场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全市共有绵竹国有林场和什邡国有林场两个,两个林场先后于2013年前基本完成了改革,定性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综合预算管理体制。什邡林场改革经验在全省交流。2016年,绵竹和什邡两市集体林采伐权拍卖纳入全省试点,目前已经成功进行24宗拍卖;旌阳区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纳入全省试点,目前形成了初步改革方案,现已上报区政府。

(五)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其他各项深化改革工作

一是是配合市环保局完成了《四川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林业部门的建议意见,收集准备了林业方面的相关资料。二是积极配合市国土局做好农村产权“多权同确”,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涉林工作。三是配合市财政局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补助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和林权融资工作。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党建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职工会等形式,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进一步完善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使思想政治建设做到了重点突出,常抓不懈;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学法纳入了党委中心组和局务会和职工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在省林业厅组织“六五”普法交叉检查中获得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阿坝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和南充贿选案等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三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通过会议、专栏、标语等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评先推优、评议党员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培养干部职工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二)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是严格党内民主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局务会和碰头会会议制度,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和按法定决策程序决策,及时梳理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委成员全部编入党小组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建工作指导和双重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局领导已上党课达6次,开展换位体验活动6人次。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四个服从”和“五个必须”的教育,加强学习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对局机关2名违纪干部,及时研究提出处分建议,对一名科级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免去了站长职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

一是从严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的选人用人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严格执行《德阳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2016年共选拔科级干部5名,均按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二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处理“十不为”领导干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考勤制度,对一些苗头性问题由分管领导及时开展谈话提醒,2016年共谈话提醒3人次。三是从严教育培养干部。2016年先后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分析研判,推荐2名年轻干部参加市“185”墩苗工程选拔和培训,一名年轻干部下派乡镇党委挂任副书记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一名干部挂任联系村支部副书记。

(四)从严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强化基层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2016年先后对局机关党委委员和局机关支部委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充实了4名机关党委委员和2名机关支部委员,明确了委员分工,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总结。二是积极开展了联镇帮村,双报到等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均到扶贫村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党员干部个人捐款近2万元,提出帮扶措施79份,对联系的罗江县双石村制定了专项帮扶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深化“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列为后进支部的局机关支部制定了专题整改方案,推动机关支部升级。四是加强队伍建设,2016年先后选派4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建立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开展了党员示范岗活动,庆“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我的入党故事分享会等系列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机关党员的作用。局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走前头、记党恩”合唱演出,代表农口参加了6月24日市直机关工委举行的建党94周年文艺晚会演出,获得通报表扬;1名支部书记、1名党员受到市直机关工委表彰。四是严格按照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五)正风肃纪初见成效,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一是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印发了《2016年德阳市林业局综合考评指标》,完善规范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在已建立的《德阳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办法(试行)》、《德阳市林业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制度》和《德阳市林业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了《请销假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和《出差和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

二是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得到更好贯彻。成立了“双联双帮”领导小组,落实驻村干部1名,制定了《三年规划》和《年度规划》,持续抓好79户贫困户、3户社区困难家庭结对帮扶。会同罗江县地税局建立了联系村精准扶贫基金,局机关精准扶贫方案被市扶贫办《扶贫攻坚简报》第1期全文转载推广。2016年,举办面向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培训2期;安排60余人次深入到双石村和舟山社区送温暖、访民情、顺民意,走访慰问困难群众82户,为林果产业基地送技术5次,为帮扶村规划林果种植400余亩。

三是正风肃纪进一步强化。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聚焦“四风”剖析查找出21个方面具体整治内容明确到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和整治时限上,确保整治的标准不降、内容不减、突出问题不删。深入开展“9+2”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明察暗访20余次,对“四风”问题立纠立治,逐步形成不能、不敢、不想搞“四风”的良好氛围。持续把学习贯彻“两个意见”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中,以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林业系统领导干部、林业执法人员等违法违纪重点热点防范对象,健全防范体系,形成正风肃纪工作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均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

(六)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保障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之中,制定《中共德阳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细化班子成员47项责任,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多次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通报案例,研究部署,局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局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年终为每位班子成员送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示单》。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一系列新的重要举措,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完善了一批管人管钱管事的制度,签订了A级廉政风险承诺书,给A级风险岗位责任人发送提醒卡。建立德阳林业廉政交流群,适时发布政策规定、纪律要求10余条;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和提醒,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将有关纪律规定发送到局每位干部职工,全年共发送信息7条364人次;严格执行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监督管理规定,对2016年办理婚宴、小孩百日宴的5名干部当面讲纪律,填写《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及时录入干部廉政档案及预警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10余次,对5名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存在的“四风”倾向性问题,均作了专题党课和廉政报告。为局所有办公电脑安装“第六期廉政主题屏幕保护程序”。深化为民服务“阳光行动”,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督查,印发《实施方案》和《督查工作方案》,并于11月26、27日,随机抽查中江县和罗江县4个乡镇,尚未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强化对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5月,实地抽查什邡市蓥华镇、冰川镇等5个乡镇,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滞留截留各类专项资金等行为。加强对森林公安、林政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检疫、行政审批等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监督城市森林工程、义务植树苗木、车辆及设施设备等采购活动,对局机关选拔的5个科级干部全程进行监督。

四是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执行线索处置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办案重要环节有关处置工作报上级纪委备案审核、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督促指导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公示信访举报电话、邮箱。2016年以来,接受信访举报3件,均及时调查核实、反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纪律审查,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七)从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严格落实规定动作

按照“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保障措施,狠抓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各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积极开展党性分析,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深刻剖析,触及灵魂。针对征求梳理出领导班子和成员“不严不实”6大类共计52个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时间表。对照市林业局203项行政权力,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对局责任清单进行梳理,现已形成160余项责任清单。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废、改、立”制度建设计划,目前部分制度已经修改完善并印发,部分制度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把中央精神学懂、学透并贯穿到全市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发布林业政务信息。2016年,在局门户网站德阳林业网开辟“政务公开”专栏,通过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我局门户网站及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发布各类林业政务信息500余条。三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全面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及时报送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并妥善处置。四是严格落实人大和政协决策部署,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6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五是认真抓好“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信件办理以及综治WW防邪、保密、党史、统战、对台、群团和对台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2016年办理省长信箱信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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