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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推荐作文 时间: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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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创建于198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属的一所综合性高等院校,也是全国成立较早的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7月1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原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与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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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我校单独招生报名方式有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进入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2)根据提示在网上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工作完成后,重新进入登陆页面按照注册时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及考生自己设置的陆密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考生填报和扫描考试成绩单时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成功后打印保证书。

  (4)考生网上单独招生报名所填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序号要与2016年高考网上报名所填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

  2、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及家长签订的《2016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参加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保证书。

  (2)高中考生必须提交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中职考生必须提交中职阶段的《三年考试成绩单(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学校教务处盖章。

  (3)考生须提交的保证书及成绩单必须在进入笔试考场时提交给该考场监考老师。

  3、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3月25日

  4、资格审查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4月3日18:00点以后。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5日18:00起。

  考生从2016年4月5日18:00起凭网上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陆我校单独招生网系统打印准考证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文化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志愿。

  招生专业、计划、学习形式及收费标准

  我校2016年单招招生计划数800名(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120名),汉语言480名(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48名)、民考汉60名(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12名),双语班160名(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38名)、民语言100名(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22名)。面向全疆招生。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6年单考单招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更多新疆单招信息查看:http://www.gaosan.com/xinjiang/gaozhidanzhao/

  笔试及评卷

  笔试命题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笔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测试)、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中职阶段学业成绩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及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占40%。(学业水平成绩计算方式: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D级=50分;全部科目总成绩÷科目数×40%,中职阶段学业成绩计算方式:全部科目总成绩÷科目数×40%)。

  二、咨询电话:0991-882540488095128824324(监督电话)

  三、考试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须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加试合格证。

  3、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5、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2016年3月25日之前,可以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我校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6、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生入学前学校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组织工作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事宜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2016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励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各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四等助学金1000元/人)。学校提供多个勤工俭学岗位,在校学生的受资助面达到70%。(咨询电话:0991-8834716)。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23号

  邮编:830001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991—88254048809512

  传真:0991—883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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