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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官网】2015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历史演义 时间:2020-12-18

【www.hzsksp.com--历史演义】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兼成人教育)学校,前身为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和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两所学院整合更名为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培养出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5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具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出近13万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

  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江道校区,分别承办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目前,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中职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4000人。

  学校设有应用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物流学院、会计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4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应用文科特色的专业布局。

1第二章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针对自主招生优选十个学校骨干专业并制定2015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5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1第三章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1第四章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6日至3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3月10-1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第五章考试安排

  第九条: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1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普通批次设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有6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志愿设有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天津商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1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校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减免当年全部学费的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59655427、59655424、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

  传真:(022)59655424

  咨询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QQ群号:295142103

  网址:www.tifert.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APP平台:http://ci.f3.cn/d/605911

  新浪、腾讯微博ID: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公交路线:220路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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