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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实施方案

发言稿 时间:2021-05-07

【www.hzsksp.com--发言稿】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3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强学力行、厚德固本”院训为准则,秉承“求真、务实、严谨、创新”的办学思想,加强内涵建设,突出职业能力教育,把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生将来职业可持续发展有机相结合,开拓专业和深化课程体系改革。

  为落实教育部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录取选拔机制,深化招生录取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进一步提升、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根据青海省教育厅2016年关于开展单考单招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积极建立中职升高职“立交桥”,优先满足中职毕业生学历和技能提升的要求。

  二、组织机构

  单考单招机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招生宣传及录取组、考务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秦明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海峰副院长

  副组长:田连成陈慧玲马力曹瑾玲

  工作职责:统一部署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各组完成单考单招工作的实施,切实保证单考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单考单招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录取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察单考单招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全程监督考生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命题、制卷、阅卷的安全保密、考场保卫、录取工作。

  组长:曹瑾玲

  成员:刘济川

  (三)招生宣传及录取组

  负责简章制作、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报名、面试、录取、将拟录取结果上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建档等工作。

  组长:田连成

  副组长:陈慧玲

  成员:刘婷婷程龙周莹刘彩霞马吉福

  余增元陆军

  (四)考务组

  负责笔试的命题、制卷、封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批阅试卷、试卷复查、汇总成绩等工作。

  组长:马力

  副组长:史娟

  成员:马文蔚徐秀玲常瑞丽白守芬周华琛

  李心茹王芳朱琼温海霞盛秀明

  三、单考单招专业及计划:学制为二年或三年

专业名称计划数备注
1建筑工程技术110
2建筑工程技术63对口高职
3工程测量技术34
4建设工程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方向)30
5建设工程监理30
6工程造价30
7物业管理35
8建筑经济管理30
9会计30学制三年
1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90
11建筑设计35
12建筑设备工程技术30
13电梯工程技术40男35名女5名恐高者慎报
1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0
15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35
16通信技术40
17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方向)53对口高职

合计755

  备注:凡中职毕业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制为二年(不含会计专业);非同或非近,学制为三年。

  电梯工程技术专业为我院和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联办专业,学生学习期满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必需的特种操作证书,由学院推荐到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排就业。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中职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

  (四)校企合作企业具有高中或中职学历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采用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考生持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3.往届生携带学历毕业证,应届生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复转军人携带退役证件、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

  4.已报考当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需提供考生号和高考体检表(复印件),如不能及时提供体检表可先书写《体检合格保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后期必须在录取前提交体检表的复印件;

  5.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成绩达到:语文B级(含)以上,数学、政治和历史C级(含)以上,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6.获省级中级(含)以上技能证书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携带相应证书,所报专业须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

更多青海单招信息查看:http://www.gaosan.com/qinghai/gaozhidanzhao/

  7.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者;获得器乐、声乐、舞蹈业余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携带相应证书;

  8.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中职毕业生携带相应证书及毕业证。

  (二)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20日。

  (三)报名地点: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各州县招办、考生所在学校(视具体情况定)。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1日~22日。

  (五)考试时间:4月23日。

  (六)报名考试费:23元/科。

  (七)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报名体检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

  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选择二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录取。

  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达到免试入学标准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教务处组织单考单招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分值
数学、文综4月23日9:00—11:00200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4月23日9:00—11:00200

   注:(一)文综包括语文、政治等内容。高中毕业生考数学、文综;具备专业基础知识的中职毕业生、校企合作企业的在职人员,考试内容可选择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也可选择文化课考试(二选一)。

  (二)考试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整班制考生可在原毕业学校或当地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青海建院2016年单考单招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具备专业基础知识的中职毕业生、校企合作企业的在职人员,考试内容可选择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也可选择文化课考试(二选一)。

  九、录取

  学院单考单招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一)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生源录取比例:中职毕业生按照不低于单考单招计划的20%比例进行录取。

  (三)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学院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据笔试成绩,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优先考虑“中职毕业生”。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照学生志愿及考试成绩进行调剂。

  (五)免试入学

  符合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入学: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语文B级(含)以上,数学、政治和历史C级(含)以上;2.复转军人;3.获省级中级(含)以上技能证书的学生;4.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组织的技能竞赛的获奖者;5..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者;获得器乐、声乐、舞蹈业余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6.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中职毕业生。

  (六)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校园网和校园公告栏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qhavtc.com进入招生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查询。

  (七)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底到学院学生工作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八)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历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已确认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海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

  (十)凡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新生,于2016年5月31前日携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

  (十一)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十、入学审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十一、日程安排

时间事项
3月14日~4月20日考生到州县招办和学院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4月20日中午12:00整。
4月21日~4月22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3月14日~4月22日考生办理报名考试手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对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
4月23日考试。
4月25日~26日在学院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4月底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确认签字,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

  十二、本方案报青海省教育厅、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最终公布的方案为准。本方案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6256346、6256322(兼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网址:http://www.qhavtc.com

  邮编:810012

本文来源:http://www.hzsksp.com/jy/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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