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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公众安全感方案

三年级上册苏教版 时间: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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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党和政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提升公众安全感方案,欢迎阅读!

【提升公众安全感方案一】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不断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确保我镇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取得好成绩,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幸福上埠,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凝聚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全面加强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和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对公众安全感测评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全面、彻底的整治,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为实现上埠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位置前移。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大宣传活动,确保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1、村(处)、居委会:各村(处)、居委会要配合包村工作组将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要根据2010年度摸底统计上来的固定电话,配合安排包村工作组上门上户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门上户做一次沟通问候工作、发一封公开信、发一张警民联系卡、征集一次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意见和建议,要确保所有固定电话都有人包干,确保干部不漏人、电话不漏户。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群众出入处和集中地张贴标语,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引导舆论、威慑犯罪的良好氛围,营造建设和谐平安上埠的浓厚氛围。

2、综治责任单位:镇综治责任单位所有在职干部、职工要做好家庭内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自己的家庭在接受省下半年公众安全感电话测评时有最佳的评价。要做好亲戚朋友及周边群众的正面引导工作,宣传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民生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政法各部门工作成效,争取他们在接受省下半年公众安全感电话测评时有最好的评价。

3、政法单位部门:各政法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包干村的分工安排,积极参加所在村(处)、居委会入户上门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自包干村(处)、居委会所有固定电话家中都有干警上门宣传。在老街人口密集地区和特殊节假日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政法集市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放广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政策、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适时地进行当前治安形势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我镇社会治安状况。

4、全镇中小学校:镇中小学校要积极发挥综治责任单位职能作用,在全镇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活动。要求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带回家进行宣传;要求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上一节法制宣传教育课,并要求学生回家后请父母或家人仔细阅读宣传资料,并阅签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给班主任。

(二)深化大巡防活动,确保提高广大群众的见警率

1、强化专职巡防工作。上埠派出所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巡防队员24小时巡逻,要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提高见警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迅速出击,一查到底。

2、开展义务巡防工作。各村(处)、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义务巡防队的作用,利用队员对辖区地形熟,居住人员熟,易发案时间、地段清楚的优势,组织义务巡防队员统一佩戴义务巡防红袖标开展各自辖区内的治安巡防工作,提高村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农村偷盗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单位内保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健全治安防范组织,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和专干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单位值班、值勤、巡逻工作。二是对单位办公区和家属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有条件的单位要配备专职保安员担任门卫。三是重点部位要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措施。各金融网点、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一定要配置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子、报警器,并做到万无一失。四是金融单位在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的同时,要在营业网点门前派保安守护,防止抢夺案件的发生。

(三)深化大接访活动,确保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率

1、开展和谐快车压滤机滤布 大接访。要充分利用和谐快车深入到各村(处)、居委会,开展大接访活动,利用和谐板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的质疑,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好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开展政法综治特派员下基层大接访。各村(处)居委会要充分结合工作方案和人员挂点安排要求,进一步推动政法综治特派员下到村(处)、居委会,开展宣传、走访、矛调、解难、创安等工作,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政法干警进村(社区)入户大走访、服务群众保平安活动,使全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行为进一步规范,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安全指数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3、开展警民恳谈大接访。各政法单位要召开警民恳谈会(可联合召开),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通报辖区警情,主动征求大家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警民恳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要通过把群众请进来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使群众代表能畅所欲言,使基层政法机关第一时间倾听民心、了解民意、为民解难,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政法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了群众支持和理解。

4、开展领导约谈大接访。各村(处)、居委会、各单位要疏理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列出约访安排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重点、难点信访案件予以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属全局性问题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四)深化大整治活动,确保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1、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派出所要结合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严重影响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对黑恶势力以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给予坚决打击,露头就打,决不手软;继续开展打黄扫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深化侦破积案和追逃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政法单位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并进一步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2、开展校园周边大整治。要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重点查处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对不符合安全整改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派出所、镇巡防队每天要在上学、放学期间到各学校门口维持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3、开展集贸市场大整治。由镇城建办牵头,上埠环卫所、上埠房管所、上埠工商分局、上埠防疫站和上埠派出所配合,彻底整治集贸市场。重点查处违法宣传、诈骗、扒窃等违法犯罪现象和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经营现象。治安巡防队要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到集市不间段巡逻,维护市场秩序,让不法分子无从下手,确保集贸市场井然有序。

4、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由南坑交警支队牵头、镇交通办、文教办等部门配合,集中对全镇客运、货运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对芦南公路及镇危险路段进行安全大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进行集中整治。要重点查处客车超员、幼儿园接送车超载、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使我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5、开展娱乐场所大整治。由上埠派出所牵头,上埠工商分局、镇文教办等部门配合,抽调专门力量,重点对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明查暗访,对其违法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五)深化大调解活动,确保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率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镇要充分发挥杨斌圣群众工作室平台作用,在各村(处)、居委会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认真细致摸清本地矛盾纠纷情况,重点掌握突出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做到不出村、不出镇。各村(处)居委会、各单位要分析研究各辖区,各行业系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隐患和问题,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报送、预警制度,做到主动预防,超前化解;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针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情况,制订工作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2、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做到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全部解决,上访人息诉罢访。

3、开展案件回访活动。要对已侦破案件的受害人做好回访工作,告知安全防范常识,让群众时时感到民警就在身边,使群众迅速摆脱因案件带来的伤害;本文来自要对未侦破案件的受害人做好回访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明公安机关破案的决心,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公安机关在尽力侦破案件;要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案发地群众做好回访工作,增加案件的透明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重点对近两年来发生的盗抢情况进行回访。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以上各项工作,是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我镇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政法部门满意率、扩大政法综治工作影响力的有效手段。各村(处)居委会、各单位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为切实加强领导,镇成立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欧阳祖民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学胜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蓝招年,镇党委委员钟晓晖,镇科技副镇长左团,县驻镇组织员刘纯德、县驻镇维稳信息员朱思琳、司法所所长彭峰、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曾小琴、上埠派出所所长林云贵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教育办等有关办公室主任,工商分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钟晓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协调。各村(处)居委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落实,努力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及时行动,抓出实效。工业滤布 各村(处)、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及时行动起来,制定严密的工作措施,发动人员走出去、沉下去,真正深入到群众家中。在宣传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工作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二是要散发宣传资料,向群众解释宣传内容;三是要尽力解决在走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四是要着重向固定电话机主和其家庭成员宣讲我镇政法工作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我镇创建和谐平安上埠的各项成果;五是要着重向固定电话机主和其家庭成员介绍省公众安全感测评访问的相关问题,请他们从维护上埠整体形象的角度,积极配合,较好的回答。

4、勤加督导、严格奖惩。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镇成立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督导组,由党委副书记蓝招年任组长,镇党委委员钟晓晖、县驻镇维稳信息员朱思琳、司法所长彭峰、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曾小琴任副组长,抽调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重点督察等方式对方案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将于11月随机抽取电话进行测评,在每个村(处)、居委会抽取510户电话进行访问,了解镇村干部、政法干警是否进行了上门上户宣传,是否做好了宣传资料的发放等工作。在每个综治责任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家庭电话中抽取13户进行访问,了解对全镇公众安全感及政法各部门满意度的评价,以测评结果验证工作成绩。对督查中发现未上门上户宣传的干部将直接点名进行通报,对综治责任单位干部职工家庭电话宣传不到位的将对单位进行通报,对各村、各单位的督查情况和电话访问情况纳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提升公众安全感方案二】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我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切实提高我县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排位,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和谐平安***,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总抓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凝聚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落实打、防、控各项措施为主线,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和谐平安***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乡(镇、场、区、处)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政法干警上门入户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大力开展亲民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着力改变一些地方的治安落后面貌,着力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着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政法综治宣传,确保全县总体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明显改善,公众安全感测评在省、市排名明显前移。

三、组织领导

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任第一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院长***,县公安局政委***,县司法局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围绕打击、防范、宣传、督导四条主线开展工作,实现四个确保目标。

(一)深入严打整治,确保刑事发案下降

1、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把严重影响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始终对黑恶势力以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给予坚决打击,露头就打,决不手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刑事发案上升的趋势;继续开展打黄扫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特别是对贩卖毒品、以贩养吸人员要依法从严打击,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建立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刑事犯罪的奖励和保障机制,深化侦破积案和追逃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政法各部门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并进一步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2、加大治安整治力度。一是公安机关要组织干警街面巡逻,深入排查治安复杂地区和治安乱点,突出治安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加大对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的整治力度,对打架斗殴和设点聚众赌博、抽头营利的案件,坚决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无牌无照车辆(含摩托车)及乱停乱放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理,完善街道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加强路面巡逻值勤,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确保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三是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交通环境整治,查处非法客运车辆,整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文化、公安部门要认真开展娱乐场所,特别是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室、音像放映场所和演出场所等专项整治活动,能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停业整顿,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有效化解各种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六是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规划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3、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县法院执行局要对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被执行者的动态跟踪,不断提高执结率。同时,要认真做好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实现市以上政法委交办的信访问题全部解决,上访人全部息诉罢访,无涉法涉诉到省进京访。

(二)强化治安防范,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1、加大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一是继续加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大治安巡逻防范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有效遏制街面抢夺、抢劫、打架斗殴、入室(店)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加大巡防密度,让群众时时刻刻能看到巡防队员。二是公安部门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民警24小时巡逻设卡,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强化面上控制。三是充实街面警力。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做到路路有警、区区有警。四是进一步完善治安查报站和110指挥中心建设,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快速出警,要增加城区视频探头,扩大街面视频监控探头覆盖面,管理维护好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的监控作用。

2、加强单位内保和群防群治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内保组织,落实经费和措施,提高防控能力,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是健全单位住宅区的群防群治组织,重点配强治安巡逻队伍、楼栋长和单元长,加大治安巡逻密度,加强防范工作。二是加大技防力度,凡是有独立庭院的县直、驻县单位都要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住宅楼各单元配备电子声控门,凡是新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厂房等必须将科技防控纳入设计规划,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达到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推广使用小技防,并开展户户联防、十户联防等治安联防活动。各乡要组建10人、镇建立2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开展治安巡逻,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健全护村队伍,全面开展护村工作,充分发挥巡防队和护村队等治安防范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遏制农村偷盗等现象的发生。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公众安全。针对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情况,制订完善工作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落实,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深化宣传发动,确保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各地各部门要在近期按照时间要求、任务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做到宣传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干部,上门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农户,努力实现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全覆盖。

1、乡(镇、场、区、处):今年4月,各(镇、场、区、处)根据县综治委部署已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固定电话用户进行了摸底统计,为近期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打下了基础。各乡(镇、场、区、处)要根据摸底统计上来的固定电话,实行乡镇干部包干制,每一个乡镇干部都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包干负责若干固定电话,安排上门入户宣传任务,要确保所有固定电话都有包干,做到干部不漏人,电话不漏户。乡(镇场区处)机关干部要根据所包干的固定电话及时认真地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工作。沙河街镇、沙河开发区负责辖区内世居户固定电话宣传工作,同时县城所在地的村(社区)干部要积极协助配合政法干警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活动。各地乡镇干部包干负责固定电话名单请于5月20日前上报至县综治办(见附表2)。

2、县直、机关综治责任单位:县直、机关综治责任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对照县财政工资表)每人负责包干我县县城或乡镇农村10部固定电话进行宣传,所包干的10部固定电话一般要求为亲戚、朋友和自己所熟悉的人员家里,同一个单位的干部所负责包干的电话不能有相同的号码。县直、机关干部包干负责固定电话名单请于5月20日前上报至县综治办。

3、政法各部门:各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要将人员进行分工,积极参加所在乡镇上门入户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所在辖区固定电话都要派干警上门宣传。公安局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司法局政法干警主要负责县城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在县城城内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分片组织干警对固定电话用户进行宣传,要确保所包片区电话不漏户,宣传到位(具体情况见固定电话联系承包情况一览表)。同时,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还要组织人员到全县各乡(镇、场、区)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宣传,另外检察院、法院还要着重对近4-5年来打击、被执行的对象及其家属进行回访,宣传政法部门的成效,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全县中小学生: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发挥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活动。要及时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活动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全县所有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提升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带回家进行宣传,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由各所学校分管综治工作人员或班主任利用课间或空闲时间给每一位学生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要向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尽可能的讲解清楚我县如何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父母或家人接到省公众安全感测评电话时如何回答好电话访问调查问卷的问题,要求学生回家后一定要向父母或家人(尤其是经常在家接听电话人员)说明清楚,并请父母或家人仔细阅看宣传资料,在其中的一份宣传资料(《提升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上阅签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上交班主任。

(四)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本次上门入户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使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县综治委研究,对本次宣传工作将严格进行督查,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计入年终考评成绩。

1、加强督促检查。按照时间节点,经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县综治委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全年分两次,分别于6月上旬和12月上旬组织开展随机抽取电话督查活动,主要督查内容是各地各部门干部是否对包干电话进行上门入户宣传,是否按通知要求宣传等,对乡(镇场区处)每名干部包干电话中抽取3-5户进行访问,县直机关干部包干电话中每人抽取1-2户访问,县城区域将随机抽取电话进行访问,电话督查结束后,督查结果将进行全县通报。

2、严格责任查究。对督查访问中反映出来的未上门入户宣传的干部将直接点名进行通报,对单位组织干部包干电话工作不到位的将对单位进行通报,对乡镇上报及县直机关干部承包固定电话中有空号、假号的也将进行点名通报。各地上门入户宣传工作情况将计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总成绩,对工作不落实或未完全落实到位的将责令相关乡镇、相关单位进行补课,补课后县综治委将再行抽查,对再次抽查仍不落实的,将严格按综治责任查究有关规定实行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本次通报结果将直接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处)、政法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公众安全感工作,充分认识进行群众安全感测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公众安全感测评作为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对治安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要精心组织。宣传资料由县综治委统一印制,乡(镇、场、区、处)、政法各部门、县直、机关综治责任单位上半年上门入户宣传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5日,下半年上门入户宣传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15日;县城学校宣传资料由县综治办负责送领,乡镇学校宣传资料由各乡(镇、场、区、处)综治办领取。各学校上半年要于6月10日前、下半年要于12月10日前将宣传资料下发到每位学生,并分别于6月20日及12月10日前要求学生将家长阅签后的调查问卷(《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不需上交)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集后交学校。乡镇、单位所需资料请指派专人到县综治办统一领取。

(三)要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区、处)、政法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对未落实责任,工作开展不力,发生可防性案件的单位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要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中取得好成绩。

(四)要营造氛围。各乡(镇、场、区、处)、政法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要注重实效。各地乡村干部及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要真正深入到固定电话用户家中,入户宣传人员对固定电话用户一定要上门,要见到户主或家人,在宣传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要工作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二是要散发宣传资料,向居民解释宣传资料内容,宣传如何回答好省公众安全感测评电话;三是要尽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争取人民群众对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的支持;四是各地、各单位下发宣传资料时对有电话的居户一定要每户亲自下发宣传到位,特别不准打包下发,请人代发等,特别是一些平时不在家,测评时可能在家的外出务工人员、学生一定要恳请其家人宣传到位;五是要对所包干的固定电话,要认真负责,统筹安排,积极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的各项宣传活动,确保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所包干的固定电话被选定接访时能积极良好的反映我县情况;六是要着重向固定电话机主和其家庭所有成员宣讲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现状,政法部门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的措施方法,打击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创建和谐平安***各项成果;七是要讲解清楚公众安全感测评的方法和所要访问的相关问题,请固定电话机主或家庭成员如果接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打来的公众安全感测评电话,要积极配合,维护***整体形象,较好地回答调查问题。

本文来源:http://www.hzsksp.com/sj/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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