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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官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推荐作文 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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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辽宁省政法系统唯一一所集普通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省内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隶属于省政府,由省公安厅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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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凡属考试与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考试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加强考试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做到万无一失。

  (三)通过我院网站及省招生办指定网站,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课及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四)加强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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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凡是已参加2016年辽宁省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三、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表

序号专业(方向)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招生科类学费标准(元/年)
1司法助理3年30文、理5000
2法律事务3年30文、理5000
3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师)3年30文、理5000
4国际贸易实务3年30文、理5000
5公共事务管理3年30文、理5000
6公共安全管理3年30文、理5000
7防火管理3年30文、理5000
8计算机信息管理(司法)3年30文、理5000
9药品经营与管理3年30文、理5000
10中药学3年30文、理5000
11空中乘务3年140文、理8000
12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年20文、理5000
13旅游英语(水上乘务)3年30文、理5000
14法律文秘(书记官)3年30文、理5000
计划合计520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16日—4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1.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完成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2.网上报名:www.lacpj.com(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访问www.caacschool.com进行预报名),报考条件、面试条件及报名费、体检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大纲、录取规则等详询该网址。

  3.现场报名: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6841511。

  4.填报专业志愿设置: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服从专业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确认

  我院将依据本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章程预审考生送报的材料,通过辽宁省招考办对报考我院学生的高考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于4月13日前,分批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考生登录我院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于4月15日8:30-16:00,16日8:30-12:00到我院现场缴费确认,每名考生缴纳考试费120元,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七、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命题与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4月17日8:30—11:30文化考试
13:00—15:30技能考试

  (二)命题:学院自主命题考试。考试大纲将于3月20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技能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闭卷):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及方式详见技能考试大纲。

  3.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考试地点: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八、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

  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纪检监察小组的监督下于4月18日-19日进行。

  (二)录取办法:

  1.按考生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2.按照考生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同分数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高者排序录取。文化考试、技能考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不参加我院其它专业的调剂。

  九、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我院将于4月20日开通单独招生录取查询系统,考生上网查询预录取结果。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上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十、录取备案时间

  我院将按要求于5月10前将考生预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工作内容
3月16日—4月11日(截至4月11日24:00)考生网上、现场报名(填报志愿)
4月12日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4月1日(上午8:30开通查询系统)3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月15日(8:30-16:00)考生现场缴费确认、领取准考证
4月16日(8:30-12:00)
4月17日组织考试
4月18日组织汇总成绩
4月19日学校录取
4月20日(上午10:00开通查询系统)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5月10日前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单独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1.报名条件

  请考生登录我系官网查阅已经公示的我院“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招生科类学费标准(元/年)办学地点
1空中乘务3年140文、理科8000校本部
2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年20文、理科5000校本部

  3.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3.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4月16日。

  3.2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我系官网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填报报名材料,或直接现场报名,完成相应的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专业加试费200元,文化课考试考务费120元,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需缴纳360元参加航空类体检)。

  3.3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空中乘务”与“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作为第一或者第二志愿,同时建议考生填报“服从专业调配”。凡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不能再兼报我院其它单独招生专业。

  3.4现场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与“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的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我院在其它考点进行过专业加试及现场报名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6日(8:30-16;00)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一张复印件、高考考生号码复印件一张以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我院校本部接待处,核实身份、身体初检并领取准考证及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凡在我院其它考点通过了专业加试并取得临时准考证的考生,持临时准考证及以上材料换取正式准考证即可。

  我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东陵公园东走1800米),联络电话:024-88037280。

  4.考试时间与命题

  4.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地点
4月17日8:30—11:30综合文化课考试本院
13:00—17:00专业加试(面试)本院(当日加试仅限未参加过本专业加试的考生)
4月18日8:00空勤专业体检沈翔705医院(原沈阳空军机关医院)。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交叉口长青街69号。电话:024-28847962

  特别说明:

  1.凡已经参加过我院在其它考点举行的专业加试(面试)的考生,不再参加4月17日下午的专业加试,无需缴纳专业加试费用,其已经取得的加试成绩直接带入录取成绩系列;

  2.通过专业加试(面试)的所有考生均需要参加4月18日体检。要求当日早上空腹(不要吃东西及喝水),在早8点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时自行前往医院体检。我院事先已将参加专业体检的考生名单通知了医院有关部门,考生到医院接待台自报姓名、出示身份证及说明报考学校暨“参加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专业体检”即可。已经参加过相同专业的体检并能够出示体检结果原件的考生,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可以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体检(我院只认可三甲医院或部队类医院体检结果,体检中心体检报告不予认可)。

  4.2命题与考试科目

  4.2.1命题

  鉴于“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专业的特殊性,两专业的文化课考试采取与其它单独招生专业文化考试相互独立的命题(亦即单独命题)。

  4.2.2考试科目

  综合文化考试+专业加试+专业(空勤)体检。其中,综合文化考试含英语和综合知识(分文、理两类命题)两个部分;专业加试包括初试、复试、专业素质面试等;专业体检按《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大纲详见我系官网。

  4.2.3考核分值

  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英语50分和综合知识150分),专业加试满分值为600分,体检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列为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4.2.4考试大纲

  见我系官方网站专题《“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5.录取规则

  5.1.专业加试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5.2体检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5.3确定预录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加试与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的一定比例关系,划定综合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凡进入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下,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预录名单,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按同样规则录取第二志愿,额满为止。对“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我院可以根据录取情况,在“空中乘务”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间的合理调配,额满为止。专业加试成绩相同者,以英语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英语考试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加试成绩、英语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均相同者,文科生依次以语文、地理、政治、历史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政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两个专业均不设英语小分限制。

  6.录取程序

  6.1审核

  预录名单上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2公示及备案

  6.2.1公示

  2016年4月22日之前。

  6.2.2备案

  我院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办理完相关手续的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3录取数据由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高校本、专科层次的高考与录取。

  6.5单独招生考试落选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注:本细则没有单独说明的与招生相关的时间节点与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说明相同。

  说明:以上信息来源自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官方信息后期可能有更新,若数据有出入,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正。

本文来源:http://www.hzsksp.com/zw/1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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