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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_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推荐作文 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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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465亩,建筑面积13.75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496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142人,讲师186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200余人。全日制毕业生就业率多年连续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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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6年单独招生总体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6年单独招生组织保障

  1.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铭

  副组长:勾殿红李辉刘艳

  组员:罗革云王新张树田魏孔鹏胡鹏

  郑敏丽周晓娟刘英杰王辉赵长印全占茂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专业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制定面试考核评分标准;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专业素质测试及面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协助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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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分院、系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计划科类备注
化学工程系应用化工技术3500060文理色盲、色弱考生禁报
化工装备技术3500040文理
精细化工技术3500040文理
机电工程系汽车营销与服务3450040文理面试
计算机应用技术3450040文理
电气自动化技术3500040文理
建筑工程分院工程造价3450040文理
物业管理3450040文理
财经系物流管理3450040文理
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3450060文理面试
石油工程系油气开采技术3500030文理
油气储运技术3500030文理
合计


500

  注: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

  2.报考化学相关专业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五、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也可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8日-4月5日。

  3.报名网址:http://www.pjvtc.edu.cn。

  4.咨询及报名接待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博远楼101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申请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8日在网上公布。

  (三)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4月11日)

  1.考生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家长确认: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现场打印);

  (2)现场缴纳报名费:120元/生。

  六、2016年单独招生命题及考试

  1、命题:委托教育主管部门组成专家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考试;面试:报考汽车营销与服务和旅游管理两个专业的考生须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笔试。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科目
4月16日14:00面试
4月17日9:00—11:30笔试(数学、语文、英语)

  注:1、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七、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由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三科总成绩(满分300分)组成。

  2.录取控制线: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预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者优先预录取。

  3.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八、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微调)

时间事项备注
3月18日-4月5日考生网上报名
4月10日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4日-4月16日考生到校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4月16日14:00面试
4月17日笔试
4月18日-4月20日评卷、汇总成绩
4月24日-4月28日考生成绩公布、查询
4月28日-4月30日录取
5月5日-5月10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5月11日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九、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学院路1号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29360046952899

  传真:0427-2936776网址:www.pjvtc.edu.cn

  说明:以上信息来源自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信息后期可能有更新,若数据有出入,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正。

本文来源:http://www.hzsksp.com/zw/1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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